著作权权利中的署名权包含哪些内容?
版权虽然是在作品写作完成之时获得,但是想要得到保护,还是要进行重庆版权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版权,那么版权登记可以保护多久是大家都关注的问题,让我们通过本文来了解其内容吧。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的主体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四、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五、著作权的特点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创作了一个作品,往往会留下自己的名字或笔名,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权利,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这种权利叫署名权,是属于著作权权利的一种,那么署名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
2、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顺序的不同,往往对作者的影响也很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能得到人们较高的评价。如有的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对合作作品,只承认排在首位的作者可以作为其著作成果来参评职称。
4、署名指示权如果作品署名发表,其他人在以后以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利用时,应当说明其署名。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在公开利用其作品时,如事先未经作者特别同意,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经全面打响,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注意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了。重庆版权登记当然就是最紧凑的一环,我们打开新闻,经常可以看到关于侵权的事件,尤其是娱乐圈,都要演变成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了。但版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版权的登记服务实现著作权人或版权登记代理人在线登记。个人用户及单位用户进行注册后,即可通过平台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自动生成申请表,在线提交身份证明、作品样本和相关附件。版权局对您申请的版权作品进行审查,会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您是否登记成功,以便您对作品做进一步处理。对登记成功的作品您可以进行网上作品托管来保护作品的安全,同时可对作品委托给相关部门进行展示作品并交易。登记平台在方便著作权行政机关管理的同时,大大简化著作权人在著作权登记上所花费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版权登记的方法步骤
用户注册:个人用户及单位用户打开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点击右下方著作权作品登记,然后点击右上方注册窗口,注册成功后进入登录窗口。
进入登录窗口后,在线提交身份证明、作品样本和相关附件,填写申请表、各种表格,完善信息登录。
填写完成后,提交省版权局审核。
省版权局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不予登记,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予以登记并发放证书。
作品登记实行免费登记,一律不得收取当事人的钱物,当事人如有发现收取钱物者,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投诉。
影视制作许可证是一种较为通俗的称呼,有些人习惯的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称为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也叫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两种:影视制作许可证(甲种)和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甲种证的要求较高一般第1次申请是不可能达到要求的,所以一般都是第1次申请乙种,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证申请机构是地方的地方广播电影电视局。而在实践中拍摄影视作品不是自己想拍就拍想播放就播放的,需要办理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影视作品许可需要广电的审批,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是可以的,那么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一、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怎么办理?1、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首先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其次,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还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职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三百万元人民币。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使用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6、办公场地证明;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申领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
申请机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随着我国影视产业的不断发展,播放平台不断的的增多,尤其是网络及手机的普及,影视作品也影响了新一代的价值观、世界观,从而需要审批拍出积极向上对广大人民起激励作用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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